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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强化个人住房租赁税征管
来源:0518home 作者: 时间:09-06-02 14:55:16
 近日,新浦区新东街道办事处协税员张师傅找到对外出租住房的房东王某,依法收取了房产税50余元。随着我市居民收入提高,老百姓住房条件有了很大改善,对外租房的市民多了,为此,我市加强个人住房租赁税收征管,房产税缴纳情况有了明显成效。
  近年来,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和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,很多居民的住房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,其中一些人将个人住房对外出租并收取相应的租金。考虑到这种情况,我市对个人住房出租收入征税出台了相关规定,即按5%的综合征收率进行计征税费,并加大了征管力度,发挥和依托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力量,实行协税员制度,对各个片区的个人住房出租进行上门征税。
  新东街道办事处协税办的张岩勋是一名老协税员,他从事协税工作已经10年,对于个人住房出租的征税情况非常熟悉。他说,市区个人住房出租征税工作在1999年就开始了,后来因种种原因于2003年左右停止,从2006年又恢复征收,并加大了协税力度,从街道办事处抽调骨干人员组成协税办,对社区个人住房出租进行协税管理,效果很不错。
  市民陈女士家有三处住房,除了一套房屋自家居住外,其他一套住房、一套门面房都租给了别人,每月收取一定租金,对于缴纳房产税,她非常支持。“我家有老房拆迁、有单位房改房等,所以有几处房屋,虽然对外出租收取了租金,但我愿意缴纳房产税,毕竟这也是应尽的义务。”据悉,部分对外出租房屋的市民在协税员上门宣传税收政策时,基本上是愿意配合的。
  据张岩勋介绍,市区按街道来划片征税范围,新东街道负责海连路以南、盐河路以东地区,包括南城、宁海、花果山、南云台林场等四个乡镇,所辖范围比较广,征税的难度也相当大。对于个人住房出租的征税,首先就是房东难找,有的承租户不愿意提供房东的信息,有的虽然提供了房东电话,但或者房东不出面,或者以种种借口拒绝缴税。
根据规定,市区个人住房出租要缴的税,是按综合征收率5%来计征税费,张岩勋说,遇到太难缠的房东,须由地税部门税收专管员出面,对其宣传相关税收政策,直至下达整改通知书。与此同时,各个社区由国税、地税联合配备了两名协税员,在市区形成了协税网络。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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